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迅速發(fā)展,直播帶貨成為電商的一種營銷新模式。尤其是在疫情期間,直播帶貨更是達到了一個巔峰。
因為疫情而受到嚴重影響的實體店零售業(yè),不得不轉換思維自救,在直播帶貨中尋求機遇。為此,誕生了“云逛街”、“云聚會”的概念,眾多的餐飲店、百貨商超、品牌商紛紛開啟“云逛街”模式,直播一度成為很多滯銷物品的“救命良藥”。
然而,在直播帶貨中也存在很多管理漏洞,平臺沒有統(tǒng)一的資質標準,對貨物也沒有一定的規(guī)范分類,各種貨物質量參差不齊,真假難辨,售后服務沒有任何保障等等。
直播帶貨亂象
2020年3月15日,央視315調查,直播帶貨亂象:有網紅和電商聯手騙粉絲。據悉,在一些直播平臺,商家會砸?guī)资f打榜,取得與大號主播連麥的機會,之后主播幫其吆喝,騙粉絲錢。
這種亂象是違反法律的,希望廣大商家,主播都應該認真,負責任的做好本職事情,粉絲在直播中購買的商品也要認真觀察,避免買到不好的產品。共贏才是王道。
直播帶貨《規(guī)范》出臺
針對網絡直播帶貨亂象,國家也做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方案,中國廣告協(xié)會發(fā)布《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(guī)范》(以下簡稱《規(guī)范》),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。
《規(guī)范》指出,網絡直播營銷主體不得利用刷單、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虛構或篡改交易數據和用戶評價;不得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(yè)宣傳,欺騙、誤導消費者。
《規(guī)范》明確,網絡直播營銷活動應當全面、真實、準確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,依法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;嚴格履行產品責任,嚴把直播產品和服務質量關;依法依約積極兌現售后承諾,建立健全消費者保護機制,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
《規(guī)范》還表示,網絡直播營銷主體應當遵守法律和商業(yè)道德,公平參與市場競爭。不得違反法律規(guī)定,從事擾亂市場競爭秩序,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。
所以說,在網絡直播營銷中發(fā)布商業(yè)廣告的,應當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的各項規(guī)定。
直播帶貨既要“帶標”更要“帶法”,只有以標準為導向,以法律為規(guī)矩,充分調動起帶貨主體、出貨企業(yè)、直播平臺、監(jiān)管部門的自律意識、底線意識、責任意識,才能夠讓直播帶貨真正進入標準時代、監(jiān)管時代、文明時代。